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夯实全民生态环保理念。向企业宣传环保法规、各村建立村规民约、推进赶圩集中宣传、开展“垃圾分类-兑换银行活动进校园”活动等。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增强企业生态环保意识。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大违法查处力度。 三是加大整治力度,减少源头污染物排放。全面拆除禁养区内的8家生猪养殖场,督促2家矿点企业停产整改。 四是加大环保投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在溪畔村、溪后村等美丽乡村“千村整治村”动工新建污水处理实施;落实“河长制”,开展河道治理。 五是组织环保活动,保障环境改善实效。组织开展大清理、大整治、大劳动、大检查,让更多人参与环保活动,保障生态环境改善常态化、长效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