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评选标准 (一)道德模范候选人的总体标准是: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各类道德模范的标准是: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南平市道德模范相应级别和奖项的评选。 五、推荐步骤 1.宣传发动。市活动组委会将在《闽北日报》和南平电视台、大武夷新闻网、南平文明之光网站、“文明南平”微信公众号及各县(市、区)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推荐产生第六届南平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 2.群众推荐。各级文明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当地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广大群众可向各县(市、区)文明办推荐人选,也可直接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既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推荐,也可以信函推荐。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是:南平延平区人民路129号市委文明办,邮编:353000,电子邮箱:npwmb8839391@163.com,推荐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1日。市活动组委会将把各地群众直接推荐的人选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县(市、区)或南平军分区政治部作为备选。各地各部门对近年来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时代楷模”“最美人物”“最美家庭”“身边好人”等,可优先推荐。在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3.组织审核。各县(市、区)委文明办、市直机关党工委文明办、南平军分区政治部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本地区、本系统内群众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进行逐一筛选,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部门,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并初步确定推荐人选。 4.填报材料。各地文明委和市直机关工委、南平军分区政治部根据分配名额和有关填报要求,加盖审核意见公章,向市活动组委会上报推荐表,每人一式2份,并附上推荐人选一寸免冠彩照3张,3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情况。同时将材料和照片电子版发送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