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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确认第六届南平市道德模范的通知

2018-05-22 17:37:41 来源: 南平文明之光  责任编辑: 郑正华  

六、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1.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成员对各县(市、区)、市直机关和南平军分区政治部推荐的道德模范人选进行初步筛选。

2.市活动评委会对初步筛选的道德模范人选进行审核并无记名投票。

3.市活动组委会对评委会推荐的道德模范人选名单进行审议,确定第六届南平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并在《闽北日报》和大武夷新闻网、南平文明之光网站进行为期一周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后,报市文明委审定。

4.市文明委将于2018年9月20日前对我市第六届道德模范名单进行确认。

七、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重在推动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确认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确认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确认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

2.面向基层,重在群众参与。推荐评选确认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连队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确认的过程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

3.严格标准,重在有序公正。评选活动要严格标准、严谨规范,认真做好群众推荐、审核资格、媒体公示、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4.加强宣传,重在深入人心。要坚持重在宣传学习、重在道德实践,把宣传和学习活动贯穿推荐评选表彰全过程。要组织各类媒体,宣传报道道德典型人物,浓墨重彩地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要深入开展“道德模范在身边”主题宣传,运用制作刊播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组织故事汇巡演等方式,弘扬道德模范的崇高精神。要组织道德模范深入社区、村镇、企业、校园、机关宣讲,引导广大群众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把道德模范的精神力量转化为自己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道德水平不断提升。

附件:第六届南平市道德模范( 类)候选人推荐表

南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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