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全市养犬人明晰自身责任与行为规范,推动人与犬和谐共处,依据相关法规,特制定本指南,适用于全市所有养犬个人与单位。 一、养犬先合规:做好基础工作,避免违规 健康防护,对犬对人都负责 疫苗不能断:关注爱犬健康,定期接种犬瘟热、细小病毒等常规疫苗。 驱虫要定期:每3个月为爱犬进行一次体内驱虫,每月进行一次体外驱虫,预防寄生虫感染。 二、出门守规矩:注重细节,避免扰人 (一)牵好绳、护好犬,安全第一 出门必牵绳:在小区、公园、路边等场所携带犬只,应给犬只佩戴牵引绳;大型犬(非禁养犬种)还需佩戴防冲撞牵引带。 密集区域多注意:医院、学校、图书馆、公交车(导盲犬除外)等场所应尽量避免携带犬只进入。 (二)清粪便、讲礼貌,维护环境 粪便及时清:外出时携带可降解拾便袋及消毒湿巾。犬只排泄后应立即清理,密封后投入“其他垃圾”桶,勿丢弃于绿化带或人行道。路边、公园、小区设有“犬只粪便投放点”的,应优先投放。 遇人多避让:见到老人、孕妇、儿童等,应主动牵犬避让。与他人相遇时,征得同意后再让犬只靠近。如犬只出现吠叫、扑人或追人行为,应立即拉紧牵引带将其带离,并向对方致歉;若造成损失,需依法赔偿。 三、居家不扰民:营造和谐邻里关系 (一)小区里别乱占、勿扰民 公共区域勿占用:不得在楼道、电梯、大堂、绿化带等公共区域养犬、拴犬,或堆放犬笼、玩具、粪便等物品。家庭内部应定期清洁犬只居住环境,每周消毒一次,避免异味和犬毛影响他人。 夜间避免犬吠扰民:应防止犬只夜间持续吠叫。可通过训练纠正吠叫行为。如接到邻居投诉,应配合物业调解;调解无效的,可提交街道办或派出所协调处理。 (二)多沟通、互理解 新养犬先告知:新养犬只,或犬只处于术后、发情期等易吠叫时段,建议提前向同单元邻居说明情况并致歉。与邻居发生纠纷时,应通过业委会、物业或街道协调解决,避免争执。 遵守社区公约:如小区制定“养犬人公约”,应积极参与签署;如有“文明养犬志愿队”,鼓励加入,共同宣传文明养犬知识、参与纠纷调解。 四、遇事妥善处理:依法依规应对 (一)犬只伤人,主动负责 犬只咬伤、抓伤他人后,饲养人应立即陪同伤者前往本市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处理伤口,并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二)犬只走失或发现流浪犬,规范处置 自家犬只走失:立即在养犬管理平台发布寻犬信息,并联系物业、派出所协助寻找。 发现他人走失犬只:可暂时收留,同时在平台发布招领信息,或送交附近动物救助机构,不得擅自留养。 五、文明养犬倡议 养犬不仅是个人喜好,更是一份社会责任。希望全市养犬人自觉遵守规范,主动学习养犬知识,培养犬只良好习惯;积极参与“文明养犬进社区”“宠物义诊”等活动,带动身边人共同维护公共秩序,携手将南平市建设为人犬和谐的文明城市。 南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