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诗灿,男,197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建瓯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进院工作28年来,李诗灿同志始终默默奉献,忠诚履职,兢兢业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检察工作业绩,成为一名能办案、懂宣传、精调研、善监督的“全能型”检察官。该同志曾六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荣获建瓯市劳动模范、南平市检察先进工作者、南平市优秀通讯员、南平市案件评查专家、全省检察理论研究骨干、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全省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人才库成员等数十项荣誉。 厚积薄发创佳绩 在刑检、批捕科、起诉等一线业务科室工作的12年间,李诗灿先后担任批捕、起诉内勤近8年(3年专职内勤),其间撰写了一大批信息、宣传、综合材料和调研报告等,成为科室创先争优的重要推手。此外,他还高质量办理了300多件刑事案件,而且成功办理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批捕、起诉工作的10年中,他有9年量化成绩居科室前茅。 2007年初起,作为宣传和调研工作的具体负责同志,李诗灿全身心投入工作,不惜日夜加班加点。2008年至2011年,他所负责的建瓯检察宣传工作,连续4年被评为南平市检察机关宣传先进集体;且2008年至2010年连续三年总分第一。建瓯检察宣传先进经验,曾在全市检察系统得到推广。 长期的业务积累,厚积而薄发。李诗灿先后有60多篇次调研文章在地市级以上采用、入选或获奖。其中,省级以上40多篇次,先后有《法律信仰是法律职业的灵魂》、《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刑法规制》、《论跨行政区划司法管辖制度及其理性评价》等18篇次调研论文在《检察日报》《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等国家级报刊杂志等公开发表。特别是2012年至2019年,他连续八年先后有12篇次调研论文在省级以上入选获奖。其中,省级10篇、国家级2篇。其主笔论文曾经入选第十八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所编入《司法改革背景下检察制度的发展》一书,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 执法监督见真功 作为一名职业法律人,李诗灿在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中立场坚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始终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无论是曾经两度负责检委会办事机构案审工作,还是如今作为第一检察部主任除了承办案件160多件外,对审查把关的数百件案件,均敢于负责,能够大胆地提出符合法理且观点独到的案件处理意见,尽可能促使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例如,蔡某某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行贿案,经检委会改变拟不起诉意见并决定提起公诉后,蔡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9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继2016年2月获评福建省检察业务专家之后,2022年3月他作为南平市唯一人选,入选首批福建省普通犯罪人才库成员。 铁肩担道义,为民谋利益。李诗灿用忠诚和青春诠释着公平正义,用心血和汗水谱写着和谐乐章,展现了一位人民检察官的深切情怀。(建瓯市人民检察院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