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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确认第六届南平市道德模范的通知

2018-05-22 17:37:41 来源: 南平文明之光  责任编辑: 郑正华  

各县(市、区)文明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公民道德建设不断深入,先进典型不断涌现。为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进一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崇尚、争当道德模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经市领导同意,决定开展评选确定第六届南平市道德模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示范引领作用大的道德模范,形成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热潮,为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建设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全力推进南平高质量发展、赶超发展、绿色发展提供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二、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确认活动在市文明委领导下进行,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南平军分区政治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合主办,成立第六届南平市道德模范评选确认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活动组委会),市活动组委会主任由市文明委秘书长、市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文明办主任丁爱英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南平军分区政治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一位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由主办单位和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闽北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市社科联一位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文明办(电话:0599-8871813,传真:0599-8839391),负责评选确认活动的日常工作,成员由市活动组委会委员兼任,市委文明办综合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活动设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和专家评委组成。

三、奖项设立和确认数量

第六届南平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确认6名左右,5类共确认30名左右。

各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党工委在五类模范奖项中各推荐1名,南平军分区政治部酌情推荐人选。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和参赛行业市直主管部门直接向市直机关党工委文明办推荐。


四、评选标准

(一)道德模范候选人的总体标准是: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各类道德模范的标准是: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南平市道德模范相应级别和奖项的评选。

五、推荐步骤

1.宣传发动。市活动组委会将在《闽北日报》和南平电视台、大武夷新闻网、南平文明之光网站、“文明南平”微信公众号及各县(市、区)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推荐产生第六届南平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

2.群众推荐。各级文明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当地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广大群众可向各县(市、区)文明办推荐人选,也可直接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既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推荐,也可以信函推荐。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是:南平延平区人民路129号市委文明办,邮编:353000,电子邮箱:npwmb8839391@163.com,推荐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1日。市活动组委会将把各地群众直接推荐的人选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县(市、区)或南平军分区政治部作为备选。各地各部门对近年来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时代楷模”“最美人物”“最美家庭”“身边好人”等,可优先推荐。在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3.组织审核。各县(市、区)委文明办、市直机关党工委文明办、南平军分区政治部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本地区、本系统内群众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进行逐一筛选,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部门,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并初步确定推荐人选。

4.填报材料。各地文明委和市直机关工委、南平军分区政治部根据分配名额和有关填报要求,加盖审核意见公章,向市活动组委会上报推荐表,每人一式2份,并附上推荐人选一寸免冠彩照3张,3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情况。同时将材料和照片电子版发送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六、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1.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成员对各县(市、区)、市直机关和南平军分区政治部推荐的道德模范人选进行初步筛选。

2.市活动评委会对初步筛选的道德模范人选进行审核并无记名投票。

3.市活动组委会对评委会推荐的道德模范人选名单进行审议,确定第六届南平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并在《闽北日报》和大武夷新闻网、南平文明之光网站进行为期一周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后,报市文明委审定。

4.市文明委将于2018年9月20日前对我市第六届道德模范名单进行确认。

七、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重在推动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确认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确认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确认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

2.面向基层,重在群众参与。推荐评选确认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连队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确认的过程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

3.严格标准,重在有序公正。评选活动要严格标准、严谨规范,认真做好群众推荐、审核资格、媒体公示、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4.加强宣传,重在深入人心。要坚持重在宣传学习、重在道德实践,把宣传和学习活动贯穿推荐评选表彰全过程。要组织各类媒体,宣传报道道德典型人物,浓墨重彩地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要深入开展“道德模范在身边”主题宣传,运用制作刊播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组织故事汇巡演等方式,弘扬道德模范的崇高精神。要组织道德模范深入社区、村镇、企业、校园、机关宣讲,引导广大群众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把道德模范的精神力量转化为自己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道德水平不断提升。

附件:第六届南平市道德模范( 类)候选人推荐表

南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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