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犯了错,我知错了。感谢叔叔阿姨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会吸取教训,遵纪守法,再也不干违法的事。”近日,在顺昌县检察院,涉嫌故意伤害案的未成年人陈某,在其父亲陪护下,表示追悔认错。 在顺昌县首次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上,顺昌县检察院未检科的检察官宣布纪律,明确到场人员的权利义务,依法对未成年人陈某宣读不起诉决定。期间,检察官、办案民警、心理辅导老师、指定辩护律师,先后对其进行教育,希望陈某能从中吸取教训,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机会,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通过教育,陈某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表示在6个月的考察期内,会改过自新。 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使未成年人受到法律教育和精神洗礼,有助于不起诉后教育帮教的顺利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不起诉并非一个案件的完结,而是一个新的开始。在今后工作中,顺昌县县检察院将继续关注被不起诉人的动态,指引未成年人走好人生道路。(顺昌县委文明办 林继斌) |